8月27日,国内首部《旅游法(草案)》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,该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期间至9月30日。
此次提请审议的《旅游法(草案)》共设十章98条,对旅游者、旅游规划和促进、旅游经营、旅游服务合同、旅游安全、旅游监管、权利救济等内容作了规定。网友纷纷参与到该话题的讨论中,各大新闻媒体也争相关注,草案成为备受瞩目的热点话题。
9月25日,中青华云舆情监测系统对《旅游法(草案)》进行了数据监测。统计发现,从8月25日至9月25日期间,涉及该话题的相关文章数为3806篇,文章总阅读数超过2万次,回复数达到5422次。其中,关于该话题的新闻报道共2754篇。在排行前10名的新闻站点中,多为全国性的知名网站,其中不乏人民网、新华网、中国经济网、新民网等专业类新闻网站。“旅游法草案”的话题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,而且覆盖面十分广泛。
监测发现,本次事件出现了3次波动,分别是8月26日~29日、9月6日~8日、9月10日~12日。其中,第一次波动的舆论热度最为集中,主要表现在8月27日和28日的数据井喷,这两天总共监测到文章2021篇,其中新闻类文章居多,共1598篇,占到两天总文章数的79.07%。8月29日舆论热度开始迅速回落,9月1日监测到的文章已减少到27篇。9月6日和10日,趋势走线两次小幅度走高随后又趋于平衡,是否会形成下一波数据高潮有待进一步观察。
不少网友和专家对草案征集意见发表了不同看法,根据中青华云舆情监测系统分析,草案中比较有争议的主要有五个焦点:一、旅游概念宽泛;二、细节待推敲;三、政府约束力不足;四、门票定价未涉及;五、缺少刑事处罚。其中,认为草案未涉及门票定价的文章最多,有741篇占所有争议文章中的21.5%,其次为缺少刑事处罚,有300篇。
网友“葛万军”指出,“外出旅游不购物、不给家人朋友带特产也说不过去,难道以后参团旅游就不能购物了?”新闻类文章中,多位业者表示了相同的疑惑。据不完全统计,在旅游者的消费中,购物占比很高。为了旅游市场的良性发展,应该规范购物行为,严令旅行社不得强迫客人购物,但应该让客人自主选择。草案规定,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、组织、接待旅游者,但什么才是“低于成本的价格”,草案并没有细化。
网友“刘琪琦”发表一篇题为《“旅游法”管不了公款旅游》的文章,批评当前的许多“会议”都暗含一些旅游活动,甚至已成为公职人员腐败的通道。但要防止借会议之名公款旅游,决不是《旅游法》能够规范和防止的。
网友“海外国际董事长宋斌”发表评论,指出三点不合理条款。第一,某些核心条款上不仅没有进步,反而搬出了20年前的落后观念。第二,某些条款的定义不够专业,不仅概念更加模糊,而且描述口语化,缺乏法律的严谨性。第三,某些条款的制订中,管理方法简单且无效,缺乏现实可操作性,甚至对一些最基本方法的描述都存在问题。
此外,网络上开始出现《救救旅行社》等文章,站在旅行社角度指出,草案中的个别条款一旦通过,无论大小旅行社均面临重大问题。虽然现阶段监测到的文章量不大,草案的确与每个参与旅游的人相关,正在逐步影响市场经济和社会公平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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